聘請外籍家庭傭工所需申請文件
- 僱主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
- 收入證明
- 每月薪金港幣$15,000以上,(每聘請一名海外僱傭計算)
- 或定期存款港幣$360,000元以上
-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總收入證明文件,如稅單、銀行信
- 住址證明副本 (最近三個月) ,差餉、水費、電費、煤氣費、 固網電話或收費電視賬單等
- 如申請人欲為居住在其他住所的父母或家人聘請傭人,申請人需出示家庭成員關係證明及附加保證書,以確保相關費用由保證人支付
- 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資料 ,英文全名、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號碼。(護照或出生證明號碼也可)
外傭人工及要求
家庭傭工工資
HK$4,870/月生活津貼
不少於HK$1,236/月根據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標準僱傭合約,僱主須為外籍家庭傭工提供免費膳食,或選擇支付膳食津貼代替,伙食津貼專意海外僱傭中心服務費(無隱藏費用)
HK$12,800服務費包括以下項目:
1)往香港單程機票
2)外籍家庭傭工所在國家,進行健康檢查費用
3)當地政府相關文件辦理手續費
4)香港入境處簽證文件費用
5)兩地文件快遞費用
6)抵達香港後,機場接送
不包括附加費用 (可代為安排,須額外支付)
隔離酒店 ( 如需要 )
香港勞工保險
申請流程
- 僱主填寫個人、家庭成員資料
- 提供家庭傭工簡歷供僱主選擇
- 僱主與候選人進行視像面試
- 確定後人選後,並簽訂申請合約,僱主必須先繳付50%申請服務費
- 合約文件獲得斯里蘭卡領事館蓋章後,在香港入境事務處成功申請工作簽證之後,僱主須支付餘款
備註
僱主選定家庭傭工後,並開始申請流程,僱主不能更改其選擇 ; 如需更換家庭傭工候選人,初期按金將被沒收。並須重新支付申請費用,即首付按金。如領事館合同已獲批准,僱主希望選擇另一名女傭,則僱主必須重新申請,並支付全額申請費用。